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综合〔2013〕266号
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
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中央企业品牌建设水平,推动中央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资委
2013年12月17日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提高中央企业品牌建设水平,推动中央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央企业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品牌建设是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战略选择。世界一流企业不仅要有一流的产品和一流的服务,更要有一流的品牌。一流品牌是企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标志,是高品质的象征,是企业知名度、美誉度的集中体现,更是高附加值的重要载体。中央企业虽然进入世界500强企业的数量逐年增多,但“大而不强”的问题一直存在,尤其是缺少在全球叫得响的知名品牌。中央企业要实现“做强做优、世界一流”的目标就必须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品牌。
(二)加强品牌建设是赢得新竞争优势的必由之路。品牌是企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基础保障。随着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加快演进,特别是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广泛应用,拥有差异化和高品质的品牌优势,日益成为企业赢得市场竞争的关键。中央企业要赢得新的竞争优势,就必须通过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自主品牌,实现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变,由价值链低端向价值链高端转变。
(三)加强品牌建设是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的现实需要。品牌国际化是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手段。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已经成为引领全球资源配置和开拓市场的重要手段。知名跨国公司利用品牌影响力在全球组织研发、采购和生产,实施并购重组,主导国际标准制定,赢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目前,我国企业在国际分工体系中多处于价值链的中低端,缺少国际话语权,全球配置资源能力和开拓国际市场能力亟待提高。中央企业作为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力军,要通过积极打造国际知名品牌,带动我国成熟的产品、技术和标准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在更宽领域和更高层次与跨国公司开展竞争合作,努力构建与经济实力相匹配的品牌实力。
(四)加强品牌建设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内在要求。品牌作为一项无形资产,是企业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一流企业都善用品牌资产,并将品牌作为核心资产加以严格管理和保护,使得品牌溢价大幅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并在兼并收购过程中获得高额品牌溢价收益。而多数中央企业还没有关注到品牌资产的保值增值,品牌资产的管理和保护水平远远落后于跨国公司。有些企业在并购重组时支付了较高的品牌溢价,但出售转让时却忽略了品牌资产,导致了品牌资产被低估或流失。中央企业要更好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就必须高度重视品牌资产管理,努力提升品牌价值。
二、中央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五)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自主创新为内核,以高品质为基石,以精致管理为保障,以诚信为命脉,逐步建立健全中央企业品牌培育、保护和发展的体制机制,实现“做强做优、世界一流”的目标。
(六)基本原则。
坚持整体规划原则。品牌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综合设计、统筹谋划,实现设计、研发、生产、营销、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相互协同,形成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原则。要遵循品牌建设规律,结合中央企业实际,突出抓好“创新、品质、管理、诚信”等重点环节,找准品牌建设的突破口和着力点。
坚持分类实施原则。中央企业分处在不同的行业和领域,要探索符合本企业特色的品牌建设路径,既要坚持统一规范,又要兼顾多样性。
坚持循序渐进原则。品牌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要制订中长期品牌战略规划,确定阶段性目标和行动方案,持之以恒,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七)主要目标。到2020年末,涌现一批品牌战略明晰、品牌管理体系健全、品牌建设成果显著的企业;形成一批产品优质、服务上乘、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
三、中央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的主要内容
(八)大力实施品牌战略。中央企业要结合企业总体发展战略、内外资源禀赋、企业文化传承等因素,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或完善适合本企业的、具有独创性和吸引力的品牌战略,并与企业发展战略同步实施、系统推进。要将品牌战略作为最高竞争战略,渗透到公司运营管理的各个层面,建立以客户为中心、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的品牌战略导向机制和流程,围绕品牌战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品牌建设与业务发展的协同。要保持品牌战略的稳定性,加强对品牌战略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评价考核,持续加强品牌战略的贯彻执行。
(九)准确把握品牌定位。要聚焦企业战略和客户价值,在充分了解市场需求和研究比较优势的基础上,根据行业特点、企业实际和产品特性,科学确立品牌定位。要把握规律性,根据目标市场塑造品牌形象,防止贪多求全导致品牌定位模糊,防止盲目扩张给品牌带来损害。要突出差异性,精心提炼品牌核心价值理念,树立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有别于竞争对手的独特地位。要保持稳定性,企业的设计、生产、营销和服务等都要始终紧紧围绕品牌定位,准确体现品牌核心价值理念。要正确处理好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的关系,根据战略需要明确品牌架构及发展模式,做到既相得益彰,又合理规避相互背书带来的风险。
(十)加强自主创新。中央企业要把自主创新作为培育品牌的内核,把品牌价值作为衡量创新成效的重要标准。要抓住标准、设计、集成、服务等关键环节,强化技术攻关,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发掘和引领需求为追求,瞄准国际一流先进水平,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力增强集成创新能力,培育原始创新能力,加快拥有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努力实现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要紧盯客户需求,加强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敏锐把握市场变革的趋势和关键,快速有效地响应需求变化,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要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有序进入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自主创新在若干关键领域形成以自主知识产权为主导的技术标准体系,将国内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增强国际标准制定的话语权,抢占产业发展的制高点。
(十一)努力追求高品质。中央企业要把高品质作为品牌的基石,坚持客户至上,重视客户感知,把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作为最高追求,以更高的品质使客户感到物超所值。要建立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寿命周期的质量管理,规范生产流程,细化管理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生产出经得起客户挑剔的产品。要从大局着眼,细微处着手,高度关注客户诉求,完善服务体系,有效应对客户投诉,提供令消费者感动的人性化服务。要坚持精益求精,使产品、服务和工程经得住历史检验,努力打造一流品牌和国际知名品牌。
(十二)提高精致管理水平。中央企业要把精致管理作为创建品牌的保障,持续提高品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要严格辨识各类品牌要素,统筹规划、分类管理,系统集成。要完善品牌架构,有效整合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品牌资源,优化品牌名称、标识、符号等要素,聚焦消费者的关注,通过品牌要素将品牌核心价值理念准确传递给消费者,并形成牢固的品牌记忆;要积极探索将品牌资产纳入价值管理范畴,逐步规范品牌资产评估、流转和授权行为;要加强舆情监测,建立品牌危机预警机制、风险规避机制和紧急事件应对机制,有效维护品牌声誉,持续提升品牌危机处置水平。要开展经常性的品牌管理成效“回头看”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持续改进。要积极开展国际对标,不断提升品牌国际化水平。要做好并购品牌的管理工作,并购前要严格尽职调查、反复论证,可以采取联合品牌或过渡品牌等多种并购方式,并购后要做好并购品牌的维护,实现并购品牌与原有品牌的有机融合。
(十三)拓展品牌营销传播渠道。要抓住各种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媒介,特别是有效运用新媒体,做好形象公关,讲好自己的故事,广泛传播品牌形象,传递品牌价值。要紧跟市场变化,增强品牌传播的及时性、有效性,凝聚品牌传播的正能量。要通过建立品牌联盟、借助国际媒体资源和主动参与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活动,提升品牌的全球知名度。在加强品牌本土培育和推广的同时,要根据国外文化习俗、市场竞争状态、消费者习惯及法律法规等特点,开展品牌国际化工作,要自觉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善于融入当地社会,承担相应社会责任,有效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十四)严格开展品牌保护。要坚持品牌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相结合,完善商标战略,及时规范注册商标、商号等商业标识,防止恶意抢注;要通过对专利、商标、商业秘密、著作权等的综合运用,建立完善的品牌保护体系;要实时监控、调查、评估品牌资产保护状态,运用协商沟通、舆论维权、法律武器等手段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坚决维护品牌资产的权益不受侵犯。要做好商标、专利等方面的国外注册工作,防范各种侵权行为,加强自主品牌在国外的保护力度。
(十五)坚持诚信合规经营。中央企业要把诚信作为品牌的命脉,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守商业道德操守,严格兑现承诺,坚决杜绝“店大欺客”的行为发生,努力打造“百年老店”;要真诚面对消费者,及时跟踪和回应客户诉求,出现信誉危机时,不回避、不掩盖、不敷衍,将客户投诉的压力转化为塑造品牌的动力。要加强公共关系建设,积极维护投资者、债权人、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利益,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营造良好的品牌建设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抓好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构建和谐企业,塑造良好形象。要继续做好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物价稳定、参与援疆援藏援青扶贫等工作,踊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应急救援,发挥中央企业的表率作用,努力成为被全社会广泛认可的负责任的企业。
四、中央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的主要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中央企业是品牌建设的主体,要把品牌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一以贯之、持之以恒。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认识到品牌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品牌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对品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对确定的重点工作,要亲自过问、督促落实。要落实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配备专业团队或专职人员,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品牌建设工作委员会。
(十七)加强制度建设。中央企业要以做强做优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逐步建立健全品牌战略、品牌识别、品牌传播、品牌危机、品牌资产、品牌应用等一系列品牌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使品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要将品牌制度和流程渗透到设计、研发、采购、生产、营销、售后服务等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形成协同效应。要建立完善品牌资产和品牌建设工作的评估体系,对所属企业品牌建设工作和成果进行评价。有条件的企业可以积极探索将品牌建设工作纳入业绩考核体系,采取相应的激励约束措施。
(十八)加强资金和人才保障。中央企业要根据品牌建设的战略目标和实施步骤,加大资金投入,并将品牌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为品牌建设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要加强品牌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尽快建立一支素质高、专业精、能力强、负责任的品牌建设专业队伍。要充分发挥专业机构、行业组织和媒体的作用,凝聚品牌建设的内外合力。
(十九)加强品牌文化建设。中央企业要把“做企业就是做品牌,一流企业要有一流品牌”、“品牌也是生产力,自主品牌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途径”三大理念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凝聚核心文化,光大品牌形象。要不断增强全员品牌意识,丰富品牌文化内涵,营造“人人塑造品牌、人人维护品牌、人人传播品牌”的浓厚氛围。
(二十)加强交流合作与培训。中央企业要加强与世界一流企业的交流,有针对性地学习借鉴先进的品牌理念和品牌建设方法。要高度重视智力引进工作,积极开展与国内外品牌设计、咨询、管理机构的合作。要加强中央企业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共同打造好“中央企业”这一大品牌。要积极开展内部品牌建设的学习和培训,培养品牌专业人才,不断提高品牌建设能力。